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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出台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提出“建设一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高地”,并规定了示范区创建、评估、认定的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以及示范区的任务和管理等内容。

《办法》指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指经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剩余6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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