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场域中的语文知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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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江苏省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教师;李震,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教师。

《义务教育语文新课程标准》(2021年版)在第四学段(7-9年级)的“学段目标和内容”中明确要求,知识点有识字和写字、词汇语法知识、文学样式、表达方式、标点符号等。这是因为知识对于学生形成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建构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语言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剩余50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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