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辞退违纪员工,离岗体检勿忽视


打开文本图片集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么?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是其法定义务,企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违纪员工予以辞退,属于违法行为。(剩余3590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