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回应:提升幼儿园区域活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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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549(2025)004-0016-03

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要求,幼儿教师应“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师生关系”。区域活动指教师依据幼儿喜欢的活动类型、材料,合理设定一定的活动区域,支持幼儿在该区域自主或协作开展活动;在探索环境、材料中互动,拓展认知,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剩余48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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