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心理测试 (测谎) 意见的证据资格

——以“道伯特规则审查科学证据可靠性五要素”为视角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对心理测试(测谎)意见证据资格的争议由来已久,持否定态度的法官多质疑测谎原理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准确性[1]。当前,心理测试(测谎)的主要方法包括“准绳测试法(CQT)”和“隐秘信息测试法(CIT)”,其他测试方法都是根据这两种方法的原理加以衍生或组合,如“区域比较测试法(ZCT)”“修正一般问题测试法(MGQT)”“怀疑知情参与测试法(SKY)”“系统调查测试法(SPEI)”等等。(剩余4943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