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关系的发现和表达,发展数学关键能力

——“比的认识”教学设计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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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比”之前,学生已经学习了“倍”“分数”,经历了共性化的认知路径“识别对象—确定标准—寻找关系—表达关系—应用关系”,积累了“比较”的经验,初步形成了倍数关系的结构。因此,在“比的认识”学习中引导学生借助已有的比较经验,认识“比”是“倍数关系”的表达,进一步加强对倍数关系的认识,丰富倍数关系的表征方式,发展数学关键能力。(剩余29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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