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十届“新锐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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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区)教育局:

为发掘、培养湖北省优秀班主任,引领广大班主任走向智慧,走向卓越,培养教育家型班主任,继成功举办9届湖北省“新锐班主任”评选活动后,新班主任杂志社将继续举办湖北省第十届“新锐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参评对象

湖北省中小学(含职校、特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标准

基本要求:参评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报名时间开始倒推,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且参评当年仍担任班主任。(剩余1312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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