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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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为2~3岁幼儿提供更多优质托育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出生人口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幼儿园资源优势,进一步满足家庭和社会的需求。

规划托位供给方面,教育部门将结合幼儿园的现有布局和学位供给情况,统筹规划幼儿园托班设置。(剩余3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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