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协同治理模式下县域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运行机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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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重要途径。随着《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理念实现了从“基础保障"向"融合教育"的转型,其发展质量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与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呈现出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实践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剩余48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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