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实问题及优化路径研究

——以A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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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政法委首次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从国家层面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19年末召开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中指出:“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剩余49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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