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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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将个体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农民工、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工作稳定性低、容易出现断缴社保的人群,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剩余4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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