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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艺术领域之音乐教育

——让音乐“乐翻天”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下文简称《指南》)指出:“音乐不仅可以陶冶人的性格和情感,更可以鼓舞人的进取精神。”因此,无论是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还是在集中教学活动中,抑或在幼儿自主区域操作过程中,音乐教育应无处不在。作为教师,不应该有所怠慢,必须做到时刻观察生活中的细节,抓住契机,尽可能地为幼儿创造音乐交流空间。(剩余46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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