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课程标准实践的应然追求
不知您是否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课程标准提出的核心素养,如何细化为具体的、可操作、可评价的学习表现?如何在素养导向下设计学习任务、作业任务、评价任务?
课程标准提出的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学业质量标准,三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相应的学段要求与学生的真实学力匹配吗?如果不匹配,又该如何调整?
……
不知您是否还思考过这样一些更为具体的问题:
关注“运算的一致性”,以“计数单位”统领整数、小数、分数的四则运算,是否就可以忽略“基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来建构新知”这一基本认知规律?
“三角形周长”是否可以作为“尺规作图”的合适契机与载体?如果可以,怎样超越技能让学生理解“尺”与“规”背后的原理?如果不可以,小学里还有哪些数学知识可以作为学习“尺规作图”的载体?
……
当我们开始自我叩问的时候,意味着我们已经真正踏上了课程标准实践的征程!作为数学教师,我们该以怎样的姿态来进行课程标准的实践呢?是简单接受,还是理性探索?
事实上,课程专家提出的教学建议、教学提示与附录实例,只是我们数学教育实践中的“猜想”。(剩余77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