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基于学校发展做好家校社共育的实践研究

《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社会协同”层面就家长学校办学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把每年的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确定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就社会层面而言,我们短缺的是什么呢?是家庭教育的素养。这是现代育人的核心内容,而只靠学校教育是无法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基于学校的发展,打造教育的软实力,学校都面临两个必须解决的大问题,那就是需要全方位提升教师和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剩余1991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