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费师范生就业模式改革探析

——兼论卓越乡村教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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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地方公费师范生教育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为农村基础教育补充一支优良的教师队伍,促进农村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但这种定向服务于农村教育的就业政策体系在实际推行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引起公费师范生学习动力缺失、专业发展阻滞、教育情感困扰等。为了减少这项制度潜在的负面影响,公费师范生就业模式可进行必要的变革,即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不必立即安排在农村学校工作,而是先在生源地城镇优质学校工作三至五年后再“下放”农村。(剩余105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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