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办分离”下高职院校“一体系、三支柱、多平台”非学历教育模式创新与实践

——以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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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21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第七条明确要求:高校应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对非学历教育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不得设立在实际举办非学历教育的院系或部门。第三十二条规定:职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举办非学历教育参照本规定执行。(剩余48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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