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原则上,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的要求,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对相关工作做出部署。
《意见》明确,中小学校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强化校(园)长职责和使命担当,激发办学活力,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剩余27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