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儿童立场”促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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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从这一教育要求不难看出,在幼儿园教育中,幼儿始终占据主体地位。教师在设计、开展教学活动时,更应切实立足“儿童立场”,比如关注幼儿的游戏偏好、生活经验,避免用成人视角预设活动,为幼儿设计兼具趣味性与探究性的教学活动,以满足幼儿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幼儿探究学习与主动学习,提升幼儿园教学质量与成效,为幼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剩余26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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