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西布曲明及其系列衍生物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及执法检验方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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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稽发[202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总局组织山东、新疆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系列案,发现违法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新型衍生物。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总局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制作了执法检验方法,并组织专家进行了有毒有害认定,根据专家意见认定:食品中的西布曲明及其系列衍生物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剩余21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