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食品中非法添加育亨宾卡宾达树皮等物质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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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稽发〔202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食品中非法添加宣称“壮阳”功能非食用物质案。案件查办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食品中非法添加育亨宾及其系列衍生物进行有毒有害认定,根据专家意见认定:食品中非法添加的育亨宾及其系列衍生物或含有该类化合物的卡宾达树皮等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剩余1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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