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关系视角下区域协同立法模式探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制度保障。通过对当下区域协同立法在我国立法体制中所属定位的分析,可在理论上总结出中央领导型和地方自主型两种立法模式。立足于对两种模式进行阐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与央地关系,归纳总结出当下区域协同发展立法模式的选择不应笼统地归纳为中央领导模式或者地方自主模式。(剩余752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