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性质的司法认定研究
摘 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性质认定在实务和理论中尚不统一,本罪“行为犯属性”的规定已经无法适用当前社会发展和刑法适用的要求。对比分析“行为犯”“目的犯”“结果犯”“危险犯”的观点和司法实践的现状,提出了“行为犯+非法定目的犯”的性质认定的限缩性解释的观点。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为犯;目的犯;性质认定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02.034
1 问题的提出
增值税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关乎整个增值税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税收的实现,财税界“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现金管理”的说法。(剩余611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