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防“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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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聘的目的在于为其自身发展提供符合工作要求的人才,实践中,除了招聘初期进行的初步面试外,用人单位往往会针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新进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并利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判定该员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是否人岗匹配。因此,试用期的考核也是实现有效招聘,降低招聘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
典型案例及分析
笔者通过检索相关司法案例,挑选了几个比较典型的公司败诉及胜诉的案例总结归纳如下:
在(2022)京01民终7703号案例中,用人单位并未提交公司关于试用期内考核的相关规章制度、考核标准及对员工的具体考核情况,仅提供了员工编写的存在瑕疵的Word文档,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剩余258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