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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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居住形式已经由以往的独门独户转变为在一栋建筑物内或一个小区内集中居住。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条件下,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概念随之出现,业主委员会作为与小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机构,其法律地位如何,特别是其在诉讼法上的地位如何,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主要从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的实然层面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并结合实体法,对业主委员会是否应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分析。(剩余48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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