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争议裁审关系之审视

——浅谈先裁后审制度与裁审机制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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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劳动合同争议的具体解决途径基本都是"一裁两审、仲裁前置"。但在现实运用中,这一裁决制度仍然出现了严重浪费相关司法资源、效率低、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损坏了民事劳动合同争议仲裁裁决的司法效力,与立法理念相背离。基于此,本文主张如何正确处理民事劳动合同争议行政仲裁与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增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并重新定位法院的司法审查与监督地位,实现裁审衔接。(剩余28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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