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三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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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七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剩余16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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