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舞台·讲台”在高师音乐舞蹈生教育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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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6;J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5)16—130—03

引言

随着我国艺术教育改革的深人推进,各级学校对音乐、舞蹈等艺术课程的需求量与质量要求均显著提升,高师音乐舞蹈专业学生在毕业后大多将走上教学岗位,为基础教育提供专业支持。然而,在目前高师院校的培养体系中,如何在有限的学程内让学生既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又兼具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与课堂管理能力,始终是一道亟待解决的命题[1]。(剩余47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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