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度(等五篇)
云南省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度
近期,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小学期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实行教师培训“小学期”,将分散的教师培训相对集中到固定时段,缓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学矛盾,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将我省每学年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中学生开学前1周(7天),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共14天,定为教师培训“小学期”。(剩余154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