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中独立董事责任的过错认定

——兼论我国独董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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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独立董事舶来品的历史渊源以及在现实中的履职困难,导致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移植出现了不适应性。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中,独立董事承担过错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新《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若干规定》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过错认定、免责抗辩和责任边界,具有重大意义。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本土化构建之路仍然任重道远,应在制度上回归功能定位,构建独董保护机制,以期实现权责统一的制度价值。(剩余55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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