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子女轮流赡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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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赡养纠纷。该案与“拒绝赡养”行为不同,涉案多名子女并非“不孝”,而是大家对赡养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罗某已90岁高龄,体弱多病,聘请了护理人员24小时照顾其生活。她请求判决六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其赡养费500元(包括每月请护工费用2000元,生活费用1000元),医疗费用由六个子女平均负担。(剩余3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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