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代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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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保险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保险业主体基本为外资、合资公司所垄断,其中人寿保险刚进入中国市场,国人对它的认识尚处于较为陌生的阶段。

1933年,时任北大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的胡适,应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之请,欣然撰写了一则言简意赅的公益广告,发表在4月9日上海《申报》的“人寿保险专刊”第4期。(剩余5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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