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增值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以上海市补偿安置房屋买卖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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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补偿安置房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引发的纠纷最为引人关注焦点是房屋买卖增值损害的赔偿。原《合同法》未对房屋增值的利益属性予以明确认定,亦未对房屋增值损害赔偿予以明确规范,而现行《民法典》亦未给予明确回应。规范缺位导致法官在审理时对房屋增值的利益属性认定有不同观点,增值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也无法标准化。(剩余90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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