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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等级、城市产业品牌评价与美食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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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等级

在我国,城市等级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1980年,我国首次对1955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城市划定标准做出改变,将城市划分为四个等级:中心城区和近郊区非农牧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以上到100万为大城市,20万以上到50万为中等城市,20万和20万以下为小城市。(剩余46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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