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诊所教育的强制性协同培养模式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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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化发展

法律诊所教育的渊源可追溯至案例教学法的演进及法律实践教育理念的兴起。一批法律实证主义者将医学领域“理论传授-临床实践”的培养模式移植到法学教育领域,并以“法律诊所”(LegalClinic)命名[1。法律诊所在我国起步较晚。当我国法学教育瞒跚学步时,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成功为我国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剩余40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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