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之性质辨析
[摘要]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本身兼具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双重色彩,但因定性为行政强制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不具合法性,故应定性为行政处罚,且可“以日为单位”将持续的违法排污视为数行为进行数罚,不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关键词]按日连续处罚;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DOI]:10.20122/j.cnki.2097-0536.2024.01.009
一、问题的提出
按日连续处罚在性质的界定上尚存争议,而模糊或错误的定性会进一步导致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困境,故对其定性仍具有探讨的必要性和空间。(剩余449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