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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摘 要: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其第十四条规定: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剩余30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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