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双减”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近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网络沉迷、学习负担重、心理健康问题多、双职工看护子女难等突出问题作出回应,强制报告制度、“双减”政策相关要求等被写入条例。条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增加未成年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未成年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学辅助材料,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等。(剩余9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