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7 月6 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剩余1658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