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分析仪校准中的注意事项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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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主导实验室,组织实施了臭氧计量标准计量比对工作。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了本次比对,依据JJG 1077—2012《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规程的规定条件,对传递标准臭氧气体分析仪(100±10)nmol/mol(20%FS)、(250±10)nmol/mol(50%FS)、(400±10)nmol/mol(80%FS)三个浓度点进行测试,结果以示值误差的绝对值表示。(剩余33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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