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筝乐演奏中“传统继承”与“个人创造性”的辩证关系
——以古筝协奏曲《临安遗恨》为例
[摘 要]在音乐表演中,演奏者需要秉承对曲谱文本的忠实性,以自身演奏能力对曲谱文本内容进行完整的诠释,做到曲谱文本完整呈现;同时具备个人创造性,即个人融合自身阅历、修养和所处环境对曲目进行深度解读,进而通过自身技巧对曲目进行自我风格的诠释,完成乐曲的“二度创作”。在舞台表演中,二者并不相驳,“个人创造性”的绽放离不开“传统继承”的奠基,而“传统继承”也离不开“个人创造性”的升华,因此在筝乐演奏中二者具有辩证统一性关系。(剩余496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