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育友好 这些隐性壁垒须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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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结婚?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婚育状况”一度成为女性入职的“必答题”。

近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为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增添了一层保障。

求职就业现状、家庭社会环境,关系到女性的生育意愿,更关系到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剩余5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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