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的“内在韵律”如何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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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在韵律”这个概念一直在新诗理论建构中占主导地位。这一概念在提出之初被框定在了内在情绪方面,而割裂了它与外在形式的有机联系。该文借用理论家哈特曼与帕斯关于节奏及韵律的界定,来对“内在韵律”这一概念进行重新思考,并从古典诗歌传统的时空音乐性的节奏观中汲取灵感。中国古典诗歌中对时空音乐性的强调与“内在韵律”的概念十分契合,以时间的变化引领空间的变化,旨在建构“一个音乐情趣的宇宙(时空合一体)”,这种联系让“内在韵律”不再是一种玄谈而有了具体表征。(剩余88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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