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加速到期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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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首次突破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全部实缴的框架,确立了有限认缴制度。该制度规定,在符合首次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以认缴的方式设定注册资本,并在规定期限内缴足。这一变革是对市场需求的一种积极回应,它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使得更多富有雄心壮志的创业者投身于市场经济的洪流中。(剩余37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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