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主刑辅”法制思想反思及其对现代法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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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德主刑辅”要求治国理政以教化为主,谨慎用刑。这是中国古代形成的中华传统法制思想,同时也是中华法系的核心特点之一。最早,西周时期便出现了“明德慎罚”的理念,先秦时期的儒家也提出了“德治”“仁政”的主张,前朝的学说与思想都为后世“德主刑辅”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剩余52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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