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基于混合所有制的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探析

——以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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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法律地位,也强调了职业教育加强校企合作要求。混合所有制可以作为职业院校的一种办学模式,也是一种校企合作的模式,在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改革过程中,以校企双方的资本投入为起点,构建责权利关系明确的契约关系,激发企业职业院校办学的主体意识,科学配置校企资源,可以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效。(剩余55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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