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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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22年3—12月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

《通知》指出,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五是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剩余3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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