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被淹,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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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的张某于2021年买了某小区1502室房,装修后于2022年5月入住。当年8月,物业公司发现1602住户王某厨房漏水,致张某家被水浸泡。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诉至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并请了专业机构评估。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空置的房子还在开发商的2年保修期内,开发商仍应对因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失担责。(剩余4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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