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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一致性的价值指向、实施主体与教学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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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要注重实现“教—学—评”一致性,其首要立意是教学、学习与评价必须拥有共同价值与目标指向,以确保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真正落地。因此,教师必须对核心素养有正确的理解,所有课程与评价实施主体(教师、学校与相关部门)必须一致性于核心素养目标。学校与教师要通过设计指向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学习目标、开发匹配学习目标的评价任务、组织嵌入评价任务的教学活动,为在课堂上真正实现“教—学—评”一致性奠基。(剩余43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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