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专业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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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4世纪牛津大学新学院确立“付薪导师制”开始,通过配备教师一对一培养学生的“专业导师制”逐渐被公认为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制度。“专业导师制”在中国的施行发轫于1917年,并一度成为民国时期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接管和改造旧有高等教育体制、全面吸收苏联教育经验,“专业导师制”一度退出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历史舞台。(剩余49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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