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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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

(粮食局):现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剩余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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